关于开展2026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磊     索取号:G1051111000-2026-0043     发布时间:2026-06-10     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6〕2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弘扬教育家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贯彻产教融合、产学研合作理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聚焦教书育人,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具体申报条件、程序等详见《实施细则》(附件1)。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0-1人,如超出名额,请做好排序。

三年内曾获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或推荐同一奖项。

四、工作安排

1.学院(部门)推荐。2026年6月15日前,学院完成人选推荐工作,提交推荐材料。

(1)学院推荐报告:包含推荐程序(经学术委员会、学院党委和学院党政联席会)、人选基本情况、推荐意见(word版+盖章PDF版)

(2)学院党委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情况说明(word版+盖章PDF版)

(3)《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PDF扫描件

(4)《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电子版

(5)推荐人选简介PPT(一人一页)

上述材料发送至talent@sho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校级遴选。6月29日前完成校级遴选、公示等程序。

3.最终材料提交。

(1)系统申报。校级推荐人选完成系统(www.bsef.baosteel.com)填报。

(2)学院(部门)审核。学院(部门)按申报要求,对校级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联系人:许巍、叶斐菲;联系电话:61903827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pdf

  附件2: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表.doc

  附件4:推荐人员简介(模版).pptx

人事处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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