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教委2021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嘉伟     索取号:     发布时间:2021-04-01     浏览次数:11 

各学院(部门):

根据市教委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度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学院根据本部门青年教师队伍培养和学科专业发展需要,重点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兼顾专职学生思政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2.周密安排,有序派出。在保证本部门正常教学、科研、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批次派出。近三年内入选过市教委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人员原则上不重复派出。若获批入选,出访人员不得出现“携配偶、子女一同游学”等情况。

3.目标明确,学有所获。以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技术及管理能力为目标,选择与我校有长期合作的单位或优质的进修目的地,进修方向与现从事工作或专业密切相关,进修计划切实可行。

二、选派办法

(一)国(境)外访学进修计划

1、访学目的地:以本学科、工作(领域)水平顶尖的国(境)外著名高校为主要访学目的地,有明确的水平顶尖的合作导师。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优先(详见国际交流处网站-校际交流-签约学校)。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进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中青年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六级职员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优先考虑45周岁以下),其中本科毕业一般应有7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较强,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突出,能运用相关理论知识进行科学管理。

(4)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科学管理,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列入学院(部门)重点培养。

(5)具有良好的英语(所赴国家语言)沟通能力。

(6)承担双语教学或全英语课程且无海外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兼顾从未有过海外经历的教师。

3.进修期限及资助:

访问学者一般为1年,资助经费10万/人;核心课程进修不少于一学期,资助经费5万/人。管理人员仅限申报核心课程进修。

(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进修计划

1.申报对象及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学院重点培养。

(4)鼓励教师赴外地高水平大学进修,访问学校志愿填报外地大学不得少于1个;对于首志愿是长三角地区(非沪)大学的,优先推荐参加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

2.进修期限及资助:1年。本市高校资助1万/人,外省市高校资助4万/人。

3.有关说明

(1)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以参考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并查询(网站开放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若所填接受学校或专业非武汉中心网页上的,所填专业一般应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本市高峰高原建设学科。

(2)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要与导师事先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三)产学研践习计划(含挂职锻炼)

1.申报对象及条件:

(1)进修目的地:以本学科相关的知名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机构或单位为践习目的地。需明确践习目标、工作计划、合作对象等。

(2)申报对象:在编在岗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进修期限及资助:1年,资助经费5万/人。

(四)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

申报对象须为实验技术人员,具体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另行通知。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按申报类型填写申请表报所在学院、部门。专职学生思政教师报学生工作部(处)。

2.推荐审核:

(1)学院对材料进行初审,经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党政联席会等程序择优推荐,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2)专职学生思政教师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推荐、审核,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3)六级职员及以上管理人员,由组织部牵头负责推荐、审核,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四、时间节点和材料提交

1.2021年4月6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及学院(部门)审核推荐,各学院(部门)将推荐人选的个人填报材料(一式一份)、学院(部门)书面推荐报告(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汇总表(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人事处。

2.请各学院(部门)参照名额分配数进行推荐(若在名额分配数内推荐人员≥1人,请做出推荐排序),名额分配见附件1。

3.2021年4月8日前,完成校级推荐,确定校级推荐人选。

4.2021年4月9日,由学校向校级推荐人选下发网申账号,由本人完成网上填写申报工作。请将网上申报自动生成的《个人申请表》(一式四份)2021年4月13日前提交人事处,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此次申报。

5.要求:所有表格均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书面材料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1)个人填写材料(附件2必填,表3-5根据申报类型选填)

①《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附件2)

②《上海市教委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附件3)

③《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4)

④《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表》(附件5)

(2)学院及部门填写

1.《2021年国(境)外访学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6)

2.《2021年国(境)内访学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6)

3.《2021年产学研践习申报汇总表》(附件6)

五、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光超行政楼605A办公室

联系电话:61900263

信箱:gcren@shou.edu.cn 

                                    人事处

                                2021年4月1日

附件1:2021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doc

附件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doc

附件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附件5: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6: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市教委三大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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