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方案》,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向全校在职教工选拔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等中层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数及任职条件
本次共公布党办副主任等27个中层管理岗位,所有岗位人选均应符合2014年1月新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件》和学校调整修订后的《上海海洋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沪海洋委组[2016]10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各岗位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职数等详见附件1。
二、选拔范围
全校在职教工。
三、选拔程序
(一)民主推荐。
党委组织部进行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个人自荐。自荐者请填写《上海海洋大学中层干部自荐表》(附件2)于2017年1月11日前交党委组织部(行政楼815)。
个人可以向党组织推荐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于1月11日前将推荐材料交党委组织部。
(二)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将对民主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确定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广泛听取意见,严格进行考察。
(四)讨论决定。综合考察情况,校党委常委会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五)任职。根据校党委常委会决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上海海洋大学换届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