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5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张磊     索取号:G1051106000-2025-0107     发布时间:2025-03-07     浏览次数:10 

各站委会、各相关学院:

2025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继续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以下简称“学术交流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香江学者计划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面向内地博士申请,获选人员将进入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

香江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60人。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面向内地博士申请。获选人员将进入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 民币)。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25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30人。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

2025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22人以内。

(四)学术交流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5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 150 人以内。

二、申请要求

详见《2025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要求(附件2)

三、岗位公布

(一)《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项目岗位目录》(附件3)

(二)《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项目岗位目录》(附件4)

(三)2025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在德国的博士后研究岗位自申报之日起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和申报系统中查阅。

四、申报起止时间安排

项目名称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

博士后申报截止时间

香江学者计划

3月10日

4月30日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3月10日

4月30日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3月20日

5月20日

学术交流项目

3月10日

9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5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联系人:任光超

联系电话:61900263

附件1: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 2025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要求.docx

附件3: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项目岗位目录.xlsx

附件4: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项目岗位目录.xlsx

                                             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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