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文体骨干生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二、评奖要求
1.请各学院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选出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公示三天。
2.按照各项要求评选,保证数据准确无误,材料规范齐全。
3.评审过程中,一定通知到每位同学,尤其是对符合评审条件却没有提出申请的同学,通知学生,征求学生本人意见是否申请。
三、时间安排
1.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25日:各学院负责组织评定、申报工作(含公示三个工作日);
2.2024年3月26日13:00各学院上报评审报告至学生处,同时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提交;
3.2024年4月学生处审核、公示报学校审批。
四、上报要求:
请按照邮件要求分别提交“上海海洋大学人民奖学金评审报告”、“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审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上海海洋大学人民奖学金评审报告”后附:上海海洋大学人民奖学金获奖明细单(EXCEL)、电子档发信箱至qqcheng@shou.edu.cn;纸质版经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学生处,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审报告”后附:上海海洋大学单项奖学金获奖明细单(EXCEL)备注栏注明学生获奖时间、获奖奖项及申请奖项,电子档发邮箱至qqcheng@shou.edu.cn;其中自强奖和学习进步奖通过系统审核,其他奖项纸质版申请表1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经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留存。
3.本次评审采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上操作。
4.无法在网上申请的同学,请归类上报。
注:电子邮件请标明学院;电子版汇总表请按学号从小到大升序排列。
五、备注
1.根据各学院学生总人数(统计截止日期:2024.3.1)、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统计截止日期:2024.3.1),分别确定各学院人民奖、自强奖名额;
2.奖学金发放方式:在学校行文后,学生处将统一将奖学金发放名单交财务处,进卡。
3.奖学金证书在学校行文后学生处统一打印、发放。
六、联系方式:大学生活动中心223室 联系电话:61900163
联系人:程老师 王老师
学生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