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嘉伟     索取号:G1051106000-2024-0100     发布时间:2024-06-06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市教委通知、宝钢教育基金会《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4〕2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4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3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具体申报条件、程序等详见《实施细则》。

三、申报名额及程序

1.6月11日下班前,各学院、相关部门择优推荐。

各学院推荐0-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教务处推荐2-3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3年内已获得过宝钢教育奖的一般不再重复申报同一奖项。

填写附件2《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和附件3《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人简明情况表》,请学院于2024年6月11日下班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shi@sho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行政楼603室,联系人:李柏林、李勇军,联系方式:021-61908138。

2.6月12-14日,校级评议。

3.6月17-19日,学校党政班子集体研究,择优遴选1人推荐申报。

4.6月20-26日,公示。

5.6月下旬,推荐申报候选人。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pdf

附件2: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表.doc

附件3: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人简明情况表.doc

(人事处)


Copyright©1998-2016 上海海洋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海洋大学校版权所有
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