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派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嘉伟     索取号:G1051106000-2024-0098     发布时间:2024-07-09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做好我市高校访问学者交流工作,现开展2024年度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派出人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及访学范围

长三角高等学校互派骨干教师进行访问学习研究,时间为1年,共2个学期,计划于今年秋季开学启动交流访学工作。接收学校为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的10所本科高校,请根据接收学校和专业(附件1)开展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

二、选派范围和条件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青年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破格推荐。

三、派出名额和经费安排

各学院可择优推荐0-1名候选人,报学校及市教委遴选后派出至苏浙皖接收高校开展访学。

本市派出教师纳入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计划,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障交通、住宿(如果收费)等费用,教师派出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按照《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接收学校应尽可能利用学校的宿舍、食堂,为交流教师提供或协助安排食宿。接收学校不向交流教师收取学费。

四、材料要求

7月10日(星期三)12:00前,请各申报学院填写《2024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申请教师本人填写《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附件3),将电子版发送至gcren@shou.edu.cn。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0263

附件:

附件1.接收学校信息汇总表(接收上海教师).xls

附件2.汇总表.docx

附件3.个人简历.docx 

人事处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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