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推动我校各类师资(管理)队伍高质量有序发展,根据市教委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 原则上为2024年可成行的教师。
2.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40周岁以下(含),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3.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4. 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学院重点培养。
5. 原则上不选派近三年内入选过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有关项目的人员。
二、进修期限及资助
1. 进修期限为1年。
2. 本市高校资助1万/人,外省市高校资助4万/人。
三、有关说明
1. 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鼓励教师赴外地高水平大学进修。
2. 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以参考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s://cce.whu.edu.cn/)。若所接受学校或专业非武汉中心网页上的,所填专业一般应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本市高峰高原建设学科。
3. 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需与导师事先沟通,制定详细合理可执行的研修目标、预期成果与研修计划,征得接收院校及导师同意后,填妥《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工作经历、已有科研成果及访学计划务必详实,以便评审专家评估申请者情况,及与导师匹配程度。
4. 国内访学单位和导师原则上不能是申报教师的本科或研究生就读单位及导师。
四、工作程序、时间节点
(一)个人申报及学院审核推荐:2024年4月22日11:00前
1. 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报所在学院。
2. 院级审核推荐:各学院可推荐不多于1人。其中学院推荐时须经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等程序择优推荐,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3. 推荐材料提交: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个人填报材料(附件1、2)、《2024度上海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学院书面推荐报告(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至行政楼605。
(二)校级审核推荐:2024年4月22日16:00前
1. 人事处指导校级推荐人选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网上申报自动生成的《个人申请表》(一式四份)提交至行政楼605A,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此次申报。
五、附件
附件3 2024年度上海市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六、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光超 行政楼605办公室
联系电话:61900263
联系邮箱:gcren@shou.edu.cn
人事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