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教委2024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嘉伟     索取号:G1051111000-2024-0036     发布时间:2024-04-23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为了进一步有组织地推动我校各类师资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教委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学院(部门)根据本部门中青年教师队伍培养和学科专业发展需要,重点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

2.周密安排,有序派出。在保证本学院(部门)正常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批次派出。原则上不选派近三年内入选过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的人员。若获批入选,原则上应2024年成行,且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子女。

3.目标明确,学有所获。以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为目标,选择与我校有长期合作的单位或优质的进修目的地,进修方向与现从事工作或专业密切相关,进修计划切实可行。

二、工作程序、时间节点

(一)个人申报及学院(部门)审核推荐:2024年4月23日-4月25日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申报类型填写申请表报所在学院、部门。专职学生思政教师报学生工作部(处)。

2.院级(部门)审核推荐:

(1)“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申报对象主要为各学院提交的上海海洋大学“师资队伍能力提升计划”2024年意向申报人员(已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各类出国访学项目的教师除外)。2019、2020年已获批“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但因疫情申请延期出国的教师不可申报。

(2)“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各学院(部门)可推荐不多于1人,优先推荐2024年赴外地挂职锻炼的教师。

(3)学院(部门)推荐时须经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处务会)等程序择优推荐;专职学生思政教师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审核、推荐;六级职员及以上管理人员,由组织部牵头负责审核、推荐,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3.推荐材料提交:2024年4月25日12:00前,各学院(部门)将推荐人选的所有纸质材料汇总后提交至行政楼605。

(1)个人材料:

《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附件1)

《上海市教委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附件2)

《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表》(附件3)

(2)学院(部门)材料:

《2024年度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024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院书面推荐报告(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校级推荐:2024年4月26日-4月30日

1.2024年4月28日前:学校向校级推荐人选下发网申账号,由申报人完成网上填写申报工作。

2.2024年4月30日12:00前:校级推荐人选将网上申报自动生成的《个人申请表》(一式四份)提交至行政楼605,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此次申报。

三、进修期限及资助

1.访问学者进修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10万元/人。若后期(2024年内)入选上海海洋大学“师资队伍能力提升计划”或国家留学基金委各类出国访学项目,资助及奖励标准按《上海海洋大学“师资队伍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 (试行)》(沪海洋人〔2024〕5号)执行。

2.产学研践习进修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5万元/人。

四、选派办法

《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选派办法》具体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另行通知。

五、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光超

联系电话:61900263

信箱:gcren@shou.edu.cn

附件

附件1 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doc

附件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doc

附件3 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4 2024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附件5 2024年度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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