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教委2023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嘉伟     索取号:G1051111000-2023-0033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为了进一步有组织地推动我校各类师资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教委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学院(部门)根据本部门中青年教师队伍培养和学科专业发展需要,重点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

2.周密安排,有序派出。在保证本学院(部门)正常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批次派出。原则上不选派近三年内入选过市教委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人员。若获批入选,原则上应2023年成行,且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子女。

3.目标明确,学有所获。以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为目标,选择与我校有长期合作的单位或优质的进修目的地,进修方向与现从事工作或专业密切相关,进修计划切实可行。

二、工作程序、时间节点

(一)个人申报及学院(部门)审核推荐:2023年3月27日-3月31日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申报类型填写申请表报所在学院、部门。专职学生思政教师报学生工作部(处)。

2.院级(部门)审核推荐:

(1)“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优先推荐不超过40周岁且无一年以上(含)出国(境)经历的专任教师。具体名单及名额分配数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2)“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优先推荐2023年由组织部派出的赴外地挂职锻炼的人员。具体名单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3)学院推荐时须经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等程序择优推荐;专职学生思政教师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审核、推荐;六级职员及以上管理人员,由组织部牵头负责审核、推荐,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3.推荐材料提交:2023年3月31日12:00前,各学院(部门)将推荐人选的所有纸质材料汇总后提交至行政楼605。

(1)个人材料:

《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附件1)

《上海市教委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附件2)

《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表》(附件3)

(2)学院(部门)材料:

《2023年度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023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院书面推荐报告(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校级推荐:2023年4月3日-4月6日

1.2023年4月4日前:学校向校级推荐人选下发网申账号,由申报人完成网上填写申报工作。

2.2023年4月6日12:00前:校级推荐人选将网上申报自动生成的《个人申请表》(一式四份)提交至行政楼605,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此次申报。

三、进修期限及资助

1.访问学者进修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10万元/人。

2.产学研践习进修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5万元/人。

四、选派办法

《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选派办法》具体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另行通知。

五、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光超

联系电话:61900263

信箱:gcren@shou.edu.cn 

附件

附件1 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doc

附件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doc

附件3 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4 2023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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