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科研工作,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上海海洋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该办法经2021年11月30日第31次校长办公会同意公开征求意见。现予以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6日止。
意见收集邮箱:fwb@sh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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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科研工作,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上海海洋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该办法经2021年11月30日第31次校长办公会同意公开征求意见。现予以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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