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彭俞超     索取号:G1050409000-2022-0110     发布时间:2022-03-30     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项目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现将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立下列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

二、提名方式

1.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各类研究成果,由我校报送至上海市教委进行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材料报送相关时间节点

1.拟申请奖励的项目组请于2022年4月7日前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3或附件4)发送至科技处ttzhou@shou.edu.cn,学校预审后向上级部门申请提名号和校验码。

2.通用项目2022年4月15日开始登陆“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进行网上填报5月13日下午4点系统关闭,建议项目组提前完成提交

  

3.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专用项目的电子版提名材料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4.纸质提名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6,选填)。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5月19日。

五、关于公示

提名项目(人选)须于2022年5月5日之前按照要求将公示材料发送至科技处ttzhou@shou.edu.cn邮箱,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完成应在5月10日前完成公示,并完成公示结果证明和公示截图的准备工作,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婷婷

电话:61900066;邮箱:ttzhou@sh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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