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海海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报告

作者:彭俞超     索取号:G1050407000-2022-0045     发布时间:2022-01-10     浏览次数:10 


 

一、成果转化工作成效

1.制度建设

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成果转化流程,提高成果转化效率:修订《上海海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制定《上海海洋大学科技成果分级决策流程》。承担上海市专利示范机构建设项目,修订《上海海洋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制定《上海海洋大学知识产权工作手册》,通过知识产权贯标、专利战略、专利转让和许可、专利保险、专利数据库等建设,推进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

2.队伍建设

强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提升技术转移人才建设水平:联合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共同举办上海市技术经纪人培训班;每年组织技术经纪人参加市技术转移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目前学校技术经纪人队伍180人。

3.平台建设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促进学校技术成果对接与转化:设立上海技术经纪人驿站上海海洋大学分站;与江苏启东、如东、如皋科技局合作,建立技术转移工作站;与浙江舟山、象山合作,建立技术转移分中心;与上海技术交易所、上海高校技术市场有限公司合作,推进建设上海国际海洋技术交易服务平台;承担市科委“一带一路”技术转移领域合作项目,开展技术转移领域的国际合作,筹建马来西亚分中心。

 

二、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建设

1.我校技术转移中心与技术转移公司的关系

技术转移中心成立于2016年,现与科技处合署办公,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管理,筛选、授权技术转让,科技服务咨询,产学研合作和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技术转移公司是我校资产经营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16年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公司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通过市场化、企业化运作,打造成为综合性的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公司于2017年获批备案为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根据需要,学校委托技术转移公司负责实施全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过市场化、企业化运作,打造成为综合性的技术交易服务机构。

2.进一步理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建议

目前学校在推进成果披露(制度建设)、专利申请前评估(高价值专利培育)、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分割(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科技成果转化人员晋升(技术转移专业技术和管理系列岗位设置)、成果转化净收益分配(第三方机构和成果转化管理人员激励)以及转化平台建设(技术转移中心、上海国际海洋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等方面的工作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需要更进一步探索具体的指导政策和实施细则,需要进一步理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

1)优化科技处、技术转移中心、技术转移公司和大学科技园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建议学校授权(上会、发文)或技术转移中心委托(签署委托协议)技术转移公司全权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技术转移中心重在成果管理和制度建设,技术转移公司按成果转化流程负责具体的成果转化事项。

2)多方筹措资金(学校预算、地方政府产学研及技术转移分中心建设项目、成果转化收益等),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和成果转化专项经费,加强学校知识产权示范机构和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

3重视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岗位人员设置,加强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全流程管理,包括重点项目立项前专利检索分析、发明披露、专利申请前评估、成果价值评估、专利申请与维护、技术推广、对接谈判等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过程管理,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4发挥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作用,提高成果转化工作效率。包括法务办(转化合同审核、法律风险防范)、财务处(转化收益发放、免税申请备案、转化成本核算)、人事处(转化系列职称聘评)、审计处(转化合同风险预防咨询)、招投标办(转化委托事项咨询)。

 

三、技术转移中心建设2021-2023总体发展规划

1.  做好顶层设计和相关制度建设

加强并发挥学校成果转化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教师兼职、离岗创业等管理规定;突出专利成果转化导向,实行专利转化后奖励。

2.  加强技术转移中心专业化建设

加强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建设;强化专业化专职和兼职队伍的建设;开设校内大学生技术转移选修课程。

3.  完善校内科技成果转化流程

梳理中心与公司业务,完善转化流程;试点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管理,开展成果预披露工作。

4.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工作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探索设立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专利分级、专利导航、专利布局、专利运营等。

5.  加强与校外机构的协同联动

加强中心与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协同联动;推进上海技术交易所、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共同搭建的上海国际海洋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强与市场化服务机构、地方政府、行业产业的对接交流合作。

6.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动态跟踪机制;

编辑学校科技成果集;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发布制度;按时填报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校内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季度简报。

7.  开展相关改革试点任务

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重大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案例;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团队职称评审通道;完善上海海洋可再生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海洋生物医药协同创新平台等产学研功能性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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