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教委2022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嘉伟     索取号:G1051111000-2022-0029     发布时间:2022-04-03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根据市教委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22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学院(部门)根据本部门中青年教师队伍培养和学科专业发展需要,重点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兼顾专职学生思政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2.周密安排,有序派出。在保证本学院(部门)正常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批次派出。原则上不选派近三年内入选过市教委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的人员。若获批入选,出访人员不得携配偶、子女一同游学。

3.目标明确,学有所获。以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科研及管理能力为目标,选择与我校有长期合作的单位或优质的进修目的地,进修方向与现从事工作或专业密切相关,进修计划切实可行。

二、选派办法

详见《国(境)外访学进修计划选派办法》(附件1)、《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进修计划选派办法》(附件2)、《产学研践习计划(含挂职锻炼)选派办法》(附件3)。

《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选派办法》具体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另行通知。

三、工作程序、时间节点

(一)个人申报及学院(部门)审核推荐:2022年4月12日前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申报类型填写申请表报所在学院、部门。专职学生思政教师报学生工作部(处)。

2.院级审核推荐:各学院(部门)参照名额分配数进行推荐(若在名额分配数内推荐人员≥1人,请做出推荐排序),名额分配见附件4。其中学院推荐时须经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等程序择优推荐;专职学生思政教师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审核、推荐;六级职员及以上管理人员,由组织部牵头负责审核、推荐,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3.推荐材料提交:各学院(部门)将推荐人选的个人填报材料(一式一份)PDF版、申报汇总表(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PDF版、学院(部门)书面推荐报告(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PDF版,发送至gcren@shou.edu.cn。

(二)校级推荐,确定校级推荐人选:2022年4月14日前

(三)校级推荐人完成网上申报:2022年4月18日前

学校向校级推荐人选下发网申账号,由申报人完成网上填写申报工作。

(四)最终材料提交:2022年4月21日前

1.学院(部门)统一提交推荐材料:

学院(部门)统一收齐材料(附件5-9),提交PDF版至gcren@shou.edu.cn。

(1)个人填报材料(附件5必填,附件6-8根据申报类型选填)

①《上海海洋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附件5)

②《上海市教委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附件6)

③《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7)

④《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表》(附件8)

(2)学院及部门填写

①《2022年国(境)外访学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9)

②《2022年国(境)内访学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9)

③《2022年产学研践习申报汇总表》(附件9)

2.校级推荐人选个人提交材料:

将网上申报自动生成的《个人申请表》(一式四份)提交至行政楼605A,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此次申报。(如因疫情原因调整提交方式,后续会及时通知) 

三、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光超行 政楼605A办公室

联系电话:61900263

信箱:gcren@shou.edu.cn 

附件1-9.zip

                                   人事处

                               2022年4月3日


Copyright©1998-2016 上海海洋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海洋大学校版权所有
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