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晨光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彭俞超     索取号:G1050409000-2021-0101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为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简称“晨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

 为做好202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上海市教委申报通知请见:附件1):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及民办高校,我校申报可申报A类,限额为4名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四、“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生命、海洋、食品、生态各申报1-2名,工程、信息、经管、文法、外国语、马克思学院各申报0-1名)。


 五、“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管理办法》《“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沪教委《2015》24号)实行。


 六、申请书和汇总表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网上办事/表格下载/高等教育一栏中下载(或下载附件2获取)。申请书一式1份,汇总表1份(做好院内排序),学院党政联席工作会议推荐意见1份(学院领导或科研院长签字,盖学院章、学院党委章),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将以上材料于2021年11月19日(周五)上午10点前送交科技处行政楼621室,电子文档(申报书+汇总表)发送至:自科类 sjye@shou.edu.cn ;社科类 ycpeng@shou.edu.cn。


科技处将择期举办项目评审会,具体答辩时间待科技处通知,推荐候选人申请答辩材料请见附件2-5所示(请学院通知推荐候选人依据申报书内容并参照评分表准备好答辩PPT,申请人汇报10分钟)。


 附件:

关于组织202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晨光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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