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全体师生:
为加强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学校制定《上海海洋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上海海洋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实施办法》、《上海海洋大学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上海海洋大学建设工程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上海海洋大学后续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审计调查实施办法(试行)》、《上海海洋大学审计质量控制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经2020年11月27日第30次校长办公会同意公开征求意见。现予以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
公示期自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止。
意见收集邮箱:fwb@sh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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