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用人单位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学校修订《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该办法经2021年3月15日第5次校长办公会同意公开征求意见。现予以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
公示期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止。
意见收集邮箱:fwb@shou.edu.cn。
法律事务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各学院、部门、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用人单位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学校修订《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该办法经2021年3月15日第5次校长办公会同意公开征求意见。现予以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
公示期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止。
意见收集邮箱:fwb@shou.edu.cn。
法律事务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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