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损坏、废弃、无主非机动车的通告

作者:杨永强     索取号: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次数:14 

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决定自1010日起,对长期搁置在校园内损坏、废弃、无主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学生宿舍区域清理的非机动车处理前集中存放在六至第七小区和第九至第十小区中间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位以及各车棚、第十四、十五、十六小区地下室;其它区域清理的非机动车处理前存放在原放置地点附近。请被误清理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务必在20211025日前进行认领,逾期没有认领的将作为无主非机动车处理。

保卫处电话:61900110   联系人:石磊

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


保卫处  

20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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