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依力亚斯·牙力坤     索取号:     发布时间:2021-06-17     浏览次数:12 

各学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文件精神,参照《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

我校可推荐2名“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其中: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评审对 

当年在籍在校本科生、高职生、研究生(硕士、博士生)

三、 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 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6月17日——6月28日(含公示3天)

各学院负责组织本部门择优推荐工作,各推荐1名优秀学生;

需提交材料: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书面版和电子版,书面版一式6份,2份需贴1寸照片)

  (2)获奖证书或发表文章复印件(证书或论文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3)《2020宝钢奖学金学院推荐人情况汇总表》(书面版和电子版,需领导签字、公章)

  (4)学院推荐结果模版(需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

  (5)候选人另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2张。

特别提醒: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学校综合评价意见”文字内容由学院进行填写,学校领导签名、公章不用填写。

  2依照往年申报经验,《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有2栏分别限填“2000字、660字”,尽量达到。

上述材料6月28日前电子稿发至wlwang@shou.edu.cn,纸材料交行政楼305室,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1900163

2.6月28日——6月30日

学生处进行复核,根据名额择优选拔“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3.7月1日——7月10日

公示后的“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申报材料报校领导审批,OA系统发文后上报上海市教委。

六、附件:

1.2021年宝钢奖学金学院推荐人情况汇总表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3.宝钢教育基金会(细则)

各学院注意时间节点,如逾期未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谢谢!

 

 

                                                                         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处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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