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文件精神,参照《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
我校可推荐2名“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其中: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评审对象
当年在籍在校本科生、高职生、研究生(硕士、博士生)
三、 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 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6月17日——6月28日(含公示3天)
各学院负责组织本部门择优推荐工作,各推荐1名优秀学生;
需提交材料: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书面版和电子版,书面版一式6份,2份需贴1寸照片)
(2)获奖证书或发表文章复印件(证书或论文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3)《2020宝钢奖学金学院推荐人情况汇总表》(书面版和电子版,需领导签字、公章)
(4)学院推荐结果模版(需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
(5)候选人另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2张。
特别提醒:
(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学校综合评价意见”文字内容由学院进行填写,学校领导签名、公章不用填写。
(2)依照往年申报经验,《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有2栏分别限填“2000字、660字”,尽量达到。
上述材料6月28日前电子稿发至wlwang@shou.edu.cn,纸质材料交行政楼305室,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1900163。
2.6月28日——6月30日
学生处进行复核,根据名额择优选拔“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3.7月1日——7月10日
公示后的“优秀学生奖”获奖候选人申报材料报校领导审批,OA系统发文后上报上海市教委。
六、附件:
1.2021年宝钢奖学金学院推荐人情况汇总表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3.宝钢教育基金会(细则)
各学院注意时间节点,如逾期未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谢谢!
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