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本市长期从事高教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1995年设立“上海市育才奖”。“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活动对于提高本市高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调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性、推进本市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我校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的推荐名额共3个。
2.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思政工作者的奖励名额,由市教委统筹并另行下达。
二、推荐范围
2019年以来,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
三、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善于探索高校教育、教学规律,在高教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后勤服务、学校建设方面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成绩突出。
四、申报材料
各二级党组织推荐0-1名候选人,由候选人填写《2021年“上海市育才奖”申报表》,A4纸正反打印(1份)、二级党组织签署意见盖章后,请于5月28日前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renshi@shou.edu.cn。联系人:李勇军,联系电话:021-61908138。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