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校区第一食堂及第三食堂维修工程财务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160号美邦大楼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SHOU-2109017
项目名称: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校区第一食堂及第三食堂维修工程财务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1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校区第一食堂及第三食堂维修工程财务监理(含投资监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期间,全过程的造价审核与咨询、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含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及绩效评价工作。详细采购要求参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财务决算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从2018年09月30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另一方须为会计师事务所,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3) 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财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但应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B.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C.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个,两个以上的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如财务监理机构已参与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代建、工程监理等工作,或财务监理机构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监理机构应当回避,不得再承担本项目的财务监理工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160号美邦大楼302室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160号美邦大楼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160号美邦大楼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下列盖章资料: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海洋大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联系方式:刘鹏飞 021-6190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160号美邦大楼302室
联系方式:胡臻嵘、姜春瑜 021-66610720-816,021-6661072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臻嵘
电 话: 021-666107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