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奖励在本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做出贡献的完成人,调动科学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质量和创新能力,现启动2020年度上海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
校人文科学奖包含三个类别:论文类、著作类和决策咨询类。授奖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期间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2. 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伦理道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为校人文科学奖候选项目:
(1)选题意义重要,对学科原有理论或方法有新的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新的方法,有
较高的学术价值、学术创新和学术评价,对促进学科发展和本研究领域发展有较大作用的理论性研究成果。
(2)针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提出了新的思想、观点和方法,被
政府部门采纳或得到应用推广,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应用性研究成果。
四、申报要求
1. 我校在职教职工在人文社科领域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译著以及被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等,不包括工具书、教材和编著等。学术论文、学术专著、译著、决策咨询报告等应提供书评、转载、摘编、引用或采纳应用等客观评价证明。
(1)论文类:
1)主要论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CSSCI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2-5年之内,权属学校,并附发表当年的收录情况证明;
2)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的第一署名作者或通讯作者;
3)其学术观点被国内外同行引用或应用(他引报告、水平评价)。
(2)著作类:
1)自当届评奖前2年内(不含评奖当年)出版,包括专著、译著、公开出版的论文集、译文集、古籍整理、科普读物、音像出版物等;
2)各类论著不包括书评、会议综述、学术综述;
3)参加评著作需提供引用或采纳应用等第三方客观评价证明,及三位同行专家的评价证明。
(3)决策咨询类:
1)未经公开出版或发表,但被各级政府部门(非国外及港澳台)认为有重要价值,并作为决策依据的内部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咨询报告等。
2)必须出具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非学会级、协会级)采纳证明。
2. 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我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科研成果不受理申报。
3. 第一完成人每届限申报两项成果(须不同类别)。
4. 连续两届申报校人文科学奖但未获奖的项目或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校人文科学奖。
5. 同一年度同一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已作为支撑材料使用过的成果,不得在之后的奖励申报中再次使用。
五、评奖标准
获奖成果必须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在学术研究上有创见,在学科建设上有建树,在现实生活中有意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评奖重点支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优秀成果,重点支持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研究的优秀成果,重点支持关于我国和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研究的优秀成果,重点支持关于推进我校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工作的优秀成果。
六、申报材料
校人文社会科学奖候选对象由学院、处、直属部门推荐,推荐部门对所推荐的候选项目
材料应认真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部门公章。候选对象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1. 《上海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奖推荐书》、附件合订本(书评、转载、摘编、引用或
采纳应用等客观评价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注:形式审查后,公示项目需提供终
版纸质材料五份、电子版一份)
2. 《上海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奖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 候选对象所属学院、处、直属部门推荐意见一份。
八、报送方式
请各推荐部门按以上要求,于2020年6月22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621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ttzhou@shou.edu.cn,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婷婷
联系电话:6190006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