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彭俞超     索取号:G1050409000-2020-0083     发布时间:2020-06-02     浏览次数:37 

各学院、相关项目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201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我校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并推荐,由市教委统一提名,提名数量不限。

二、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分类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提名号发放

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我校科技处提供。项目组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使用科技处提供的提名号和校验码进行在线填报。

(二)提名书填写

1.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项目组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2.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陆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通用项目。

3.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615日(星期一)前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提名书模板(202061日起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

(二)公示

1.提名项目(人选)须在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2.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提名手册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网页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619日下午四点。

专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由各高校按照保密要求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提名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通用项目提名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提名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4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截止时间为2020619日。逾时不予受理。

2.专用项目由学校做保密审查工作,相关提名流程与科技处直接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婷婷

联系电话:60190066

邮箱:ttzhou@shou.edu.cn

 

附件: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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