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体育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上海体育改革发展研究,推进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根据《上海市体育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体育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课题设置
2020年度上海市体育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类型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申报按照《课题目录》确定的选题名称和重点(附件1)进行,具体名称可自拟。
三、申报办法
(一)重点课题
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行政职务以上,并作为课题第一责任人。
(二)一般课题
在高校、科研院所、相关单位工作或学习,对体育改革发展研究有意愿、有能力的均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课题采取邮件和书面申报形式。申报人在上海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j.sh.gov.cn/)“公告通知”刊登的本通知内容中自行下载《上海市体育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打印2份,经所在工作部门和科研部门盖章同意后寄送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同时将电子文本(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shtyguihua@163.com。
(四)其他要求
1.上海市体育决策咨询研究课题不接受未经所在单位同意的个人直接申报,鼓励以课题组形式开展研究。
2.每个课题负责人最多可以同时申报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各一个,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但在最终公布的立项课题中只能承接或参加一项。
3.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信息必须准确,并经所在单位科研部门(或单位)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4.凡是已发表的课题或已被部级、省级(社科单位)等立项、发布的课题,不能以相同题目或内容再重复申报。
5.运动技术、运动医学等非社会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体育教学类研究等内容不属于上海市体育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的申报范围。
6.按照“不结题、不立项”原则,有2019年度及之前未结题的不能申报2020年课题。同时,近2年结题时被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以及被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不能申报。
7.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课题申报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相关书面材料,如暂不方便提供,可在邮件中说明并承诺在课题确认立项后补交。
四、课题立项
申报课题经过初审后,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公开招标课题承接人,确定准予立项的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将给予立项编号并公示。
五、课题经费
我局对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一)重点课题经费
重点课题,视情给予4万元以内的经费资助,其余所需研究经费由课题负责人自行解决。
(二)一般课题经费
一般课题,视情给予2万元以内的经费资助,其余所需研究经费由课题负责人自行解决。
(三)课题经费拨付
获得立项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按照市体育局正式下达的立项通知书,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课题经费发票寄送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我局统一进行拨付。
六、结题要求
课题研究必须认真负责、按时完成、确保质量、严谨规范,要聚焦上海体育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决策咨询功能。课题成果报告正文字数1万—1.5万字为宜,详见结题格式要求(附件3)。课题负责人需A4纸正反面打印2份课题成果报告寄送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同时将电子文本(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shtyguihua@163.com。
课题结题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予结题。
我局将加强对立项课题特别是重点课题的过程管理,适时邀请课题负责人座谈交流,鼓励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课题负责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对不按时提交课题成果报告、查重率超过20%以及明显不符合要求的课题,我局将不予结题,向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通报违背科研诚信的情况,将该课题负责人列入不诚信名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课题评优
对按时完成的课题成果报告,我局将根据情况组织开展结题答辩,经专家评审后形成评审结果。评为优秀课题的,颁发荣誉证书,并向《体育科研》等刊物推荐发表,汇编出版。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50号706室上海市体育局规划产业处(法规处),邮编:200003。
联系人:路宁,电话:63278983 传真:63278237。
附件:1.上海市体育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目录
上海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