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彭俞超     索取号:G1050409000-2020-0077     发布时间:2020-08-10     浏览次数:46 

各学院(部):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本人参加,不得替代。各校“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今年限报1项(不含思想政治类)

 学校实行学院限额申请,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限推荐2项,其他学院限推荐1项。20182019年连续获得学校推荐但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原则上不予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答辩评审,项目申请人需准备5分钟PPT(介绍申请人情况和项目情况,参考提纲见附件)。

 六、申请书可从上海教育网(www.shmec.gov.cn)或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在各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书一式6份交至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组织遴选,择优上报。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七、各学院于2019820星期四上午11前将经遴选后推荐项目的申请书以及学院党政联席工作会议报告(包含组织申报情况、遴选模式以及专家名单等信息,需学院书记和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上交科技处,同时将项目汇总表及各项目答辩PPT的电子版发送至sjye@shou.edu.cn科技处评审后择优上报至上海市教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圣杰            联系电话:619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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