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市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彭俞超     索取号:G1050409000-2020-0075     发布时间:2020-09-17     浏览次数:37 

各相关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就做好本市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的申报公告。

二、各社科研究单位负责受理本单位、本部门科研人员的项目申报,统一报送我办。市哲社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签署明确意见。

四、本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11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学院务必在截止日之前向科技处报送以下材料:

1.审查合格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5份(样章须为书目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5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2.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

3.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光盘,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ycpeng@shou.edu.cn。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确保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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