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四可以迁入学校集体户口吗

作者:李先仁     索取号:     发布时间:2018-09-27     浏览次数:542 

咨询时间:2018-09-20

咨询人:黄*

咨询内容:大四迁学校户口


回复时间:2018-09-27

回复内容:黄夏同学:您好!按照《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外省市户口人员被本市设立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录取,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当在新生入学当年由学校持新生名册到公安派出所集中办理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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