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 上海海洋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沪城环 路 999 号 |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招生专业及人数 | 2019年招生的所有专业,合计20人。 外语学校推荐的学生只能填报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 | |
六、外语语种及 体检要求 | 1. 除日语及朝鲜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招高中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七、报名资格要求及 报名办法
| 1.报名条件: (1)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 (2)省级优秀学生; (3)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 2.报名截止时间: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2日;材料寄达时间2019年3月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未寄达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方式: ①登陆“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shou.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②报名后生成的表格贴上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并加盖所在学校意见及公章后,附符合保送生条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高中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寄至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4.寄送方式:通过邮局寄送的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学生事务中心201室 收件人: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1306 联系电话:021-61900607 请在快递上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 | |
八、测试科目 | 1.英语: 所有考生参加;2.英语口试: 报考语言类专业考生参加 3.数学:报考非语言类专业考生参加 | |
九、报到、测试时间 及地点 | 1.报到时间及要求: (1)报到时间:2019年3月16日(星期六)14:00-16:00 (2)报到地点:上海市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学生事务中心大厅。 (3)考生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②符合教育部保送生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原件; ③与报名表一致的照片2张。 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3月8日在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 2.测试时间安排: 2019年3月1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英语 2019年3月17日(星期日) 下午13:00~15:00 英语口试、数学 | |
十、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 1.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保送生选拔测试; 2.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预录取学生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后正式录取。正式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 4.录取的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所在省的高考报名,且填报我校志愿。 | |
十一、投诉、监督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21-61900294 | |
十二、收费标准 | 1.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2.学 费: ⑴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 [2000] 120号); ⑵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价行 [2000]120号); ⑶中澳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 [2005] 34号) 3.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 [2012]118号)。 | |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海洋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十四、联系电话 |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021-61900607 | |
十五、学校网址 | http://www.shou.edu.cn | |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31项奖学金、10项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七、其他须知 | 1. 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校测成绩、预录取公示名单在“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shou.edu.cn/)查询; 2. 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3.本章程由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