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上海海洋大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 29 号令)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办〔2018〕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实施条例》的各项要求和学校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7-2018学年度,学校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并将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坚持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学校定期在校行政例会上通报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整改事项、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加强工作检查和督查。加强对部门和学院等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在健全完善校级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二)结合上级评议结果反馈,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上一年度上海市教委关于本市高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和反馈,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努力完善网站平台建设,切实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日益增强,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信息公开与学校日常管理相结合。学校按照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有利于规范管理,维护学校的教学、科研秩序;有利于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建立廉政勤政机制等三大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主动融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中。学校积极探索工作机制,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就学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师生访谈、座谈会、咨询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提高重大决策的师生参与度,提升重大政策的科学性,引导广大师生参与民主管理,为学校的各项改革事业出谋划策。
(四)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信息服务工作水平
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学校建立二级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规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不定期的对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学校专门建有学校信息员的微信群,便于二级单位信息员与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之间的日常工作的联系和沟通,及时答疑解惑,更好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8年8 月31 日,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25条,包括四大板块23个部分,涵盖学校基本情况、规划计划、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招生信息、学位管理、学风建设、学生事务管理、教师人事、财务与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监督工作、后勤保障等方面。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包括:一是互联网公开,通过校园网站群、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和学校数字校园平台分别向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员工公开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二是校报、年鉴、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三是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四是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公开;五是其他形式,包括在全校教职工大会、教代会通报工作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按照《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以更加严谨规范审慎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进行处理和答复,2017年9 月1 日至2018年8 月31 日,学校收到1件以信函方式的依申请公开,已按时答复申请人。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认真落实上海市教委对高校信息公开评议的工作要求,明确各个信息公开版块的责任部门,做到分工负责,由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对照《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分工表》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检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2017年9 月1 日至2018年8 月31 日,学校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五、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总结本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为:信息公开的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提高,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学校将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文件要求为主线,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1.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是高校的法定义务,是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的必经途径。秉承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服务,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原则,学校将充分结合原有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进一步完善由校党委领导、校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和学院协同落实、纪委监察督促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校院联动机制,同时加快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建设的研究,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中有制度约束、有制度保障,确保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性发展。
2. 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加强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网站及其他信息公开渠道的知晓度和关注度。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技术支撑,继续优化信息公开网站的平台建设,进一步了解各二级单位在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对信息网站建设的需求和建议,改善网站栏目设置,使其更符合各部门进行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让各类用户查询公开信息时更加方便快捷。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加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考试、教育教学、人事师资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网站的信息质量,提升信息公开网站的服务效能。
3. 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各二级单位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让“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观念深入人心,把《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实施条例》的要求更紧密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加强典型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二级单位的经验交流活动,全面提高信息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保证信息更新及时、全面、准确,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shou.edu.cn)上进行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21-61900502,电子信箱:xxgk@sh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