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海洋大学插班生招生章程

作者:陆卫东     索取号:G1050601000-2018-0033     发布时间:2018-05-11     浏览次数:181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洋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 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插班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考试科目

生物科学

5

英语、基础化学(含无机及分析化学)

水产养殖学

5

英语、基础化学(含无机及分析化学)

环境科学

5

英语、基础化学(含无机及分析化学)

包装工程

5

英语、高数

物流管理

5

英语、高数

合   计

25

无男女比例限制;色盲色弱不宜;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八、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26号)关于“插班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测试办法

㈠考试时间

1.5月27日上午9:00-11:00

考试科目:英语

2.5月27日下午13:00-15:00

考试科目:基础化学、高等数学

㈡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

生物科学

英语、基础化学(含无机及分析化学)

水产养殖学

英语、基础化学(含无机及分析化学)

环境科学

英语、基础化学(含无机及分析化学)

包装工程

英语、高等数学

物流管理

英语、高等数学

㈢考试方式

  笔试。

㈣考试地点

上海海洋大学(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详见准考证。

十一、录取规则

㈠录取分数依据:插班生考试总成绩,总分200分。单科各100分。

㈡专业录取:根据插班生招生考试成绩,划定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以插班生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学校有权根据考生成绩情况调整或减少招生计划);无专业志愿级差。

㈢同分录取规则:总分相同情况下,生物科学、水产养殖学、环境科学专业依次比较英语成绩、基础化学成绩;包装工程、物流管理专业依次比较英语成绩、高等数学成绩。

㈣专业志愿设置:设2个顺序专业志愿,考生可以填报考试科目相同的两个专业。专业不做调剂录取。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2005〕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31项奖学金、10项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插班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6190029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ou.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sjy.shou.edu.cn/

咨询电话:61900607、61900608

十六、其他须知

㈠报考专业对考生高考科类或高考改革省份选测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

高考科类或选测科目要求

生物科学

理科。高考改革省份选测科目含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水产养殖学

环境科学

包装工程

物流管理

不限

说明:不招收高考艺术或体育类考生

㈡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5月1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后有效

3.报名网址:http://zsjy.shou.edu.cn/

4.确认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14:00

5.确认地点: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校区学生事务中心(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

㈢报考现场确认必备材料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原件(需加盖在读学校教务处公章)、加盖在读高校教务处公章的大学学习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

②高考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就读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

㈣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通过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官网查询,不接受电话查询。

㈤录取资格复查及学籍管理

1.入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查。考生必须按时完成原就读大学一年级全部课程且没有补考记录,没有违纪违规及犯罪记录。未通过录取资格复查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2.录取名单按规定程序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插班生”途径升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获得上海海洋大学学籍。

㈥章程解释权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本简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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