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 上海海洋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 号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海洋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插班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考试科目 | |||||||||||||||
生物科学 | 5 | 英语、基础化学(含无机及分析化学) | |||||||||||||||
水产养殖学 | 5 | 英语、基础化学(含无机及分析化学) | |||||||||||||||
环境科学 | 5 | 英语、基础化学(含无机及分析化学) | |||||||||||||||
包装工程 | 5 | 英语、高数 | |||||||||||||||
物流管理 | 5 | 英语、高数 | |||||||||||||||
合 计 | 25 | | |||||||||||||||
无男女比例限制;色盲色弱不宜;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八、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26号)关于“插班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测试办法 | ㈠考试时间 1.5月27日上午9:00-11:00 考试科目:英语 2.5月27日下午13:00-15:00 考试科目:基础化学、高等数学 ㈡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㈢考试方式 笔试。 ㈣考试地点 上海海洋大学(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详见准考证。 | ||||||||||||||||
十一、录取规则 | ㈠录取分数依据:插班生考试总成绩,总分200分。单科各100分。 ㈡专业录取:根据插班生招生考试成绩,划定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以插班生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学校有权根据考生成绩情况调整或减少招生计划);无专业志愿级差。 ㈢同分录取规则:总分相同情况下,生物科学、水产养殖学、环境科学专业依次比较英语成绩、基础化学成绩;包装工程、物流管理专业依次比较英语成绩、高等数学成绩。 ㈣专业志愿设置:设2个顺序专业志愿,考生可以填报考试科目相同的两个专业。专业不做调剂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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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5000元/年,沪价行〔2005〕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31项奖学金、10项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插班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61900294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shou.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sjy.shou.edu.cn/ 咨询电话:61900607、61900608 | ||||||||||||||||
十六、其他须知 | ㈠报考专业对考生高考科类或高考改革省份选测科目要求
㈡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5月1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后有效 3.报名网址:http://zsjy.shou.edu.cn/ 4.确认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14:00 5.确认地点: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校区学生事务中心(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 ㈢报考现场确认必备材料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原件(需加盖在读学校教务处公章)、加盖在读高校教务处公章的大学学习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 ②高考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就读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 ㈣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通过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官网查询,不接受电话查询。 ㈤录取资格复查及学籍管理 1.入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查。考生必须按时完成原就读大学一年级全部课程且没有补考记录,没有违纪违规及犯罪记录。未通过录取资格复查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2.录取名单按规定程序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插班生”途径升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获得上海海洋大学学籍。 ㈥章程解释权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本简章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