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工选拔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主任兼发展规划处副处长、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根据《关于上海海洋大学学院和技术服务部门等行政领导不设行政级别的通知》和常委会决定,该岗位不设行政级别,任职程序及管理办法参照《上海海洋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职数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主任兼发展规划处副处长(不设行政级别)、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1名
二、岗位主要职责
1.主持部门行政工作;
2.组织制订与实施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标准与应用规范;
3.推进校园信息化及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
4.负责部门队伍及信息化工作制度体系建设;
5.完成上级和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岗位任职条件
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海洋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沪海洋委组〔2016〕10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和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综合素质好,“四个意识”强,富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
3.现为学校中层副职干部且在副职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年龄应满足能任满一届(四年)的要求。
四、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
五、工作程序
1.制定方案。党委组织部拟定《关于在校内选拔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主任兼发展规划处副处长、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主任的工作方案》,报请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严格按方案开展选任工作。
2.发布公告。公布岗位、任职条件和有关要求。
3.民主推荐。
自荐者须填写《上海海洋大学中层干部自荐表》(见附件)并签名。
个人可以向党组织推荐人选,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党委组织部组织进行会议推荐和个别访谈推荐。
4.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对民主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查。
5.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岗位职责和条件要求,综合考虑民主推荐、平时表现、年度考核及人岗相适等情况,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开展民主测评和考察。
7.决定任用。结合考察情况,学校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并票决拟任人选。
8.公示任职。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2018年5月18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自荐表或推荐材料报送到党委组织部(行政楼811A),电子版同时发至zzb@shou.edu.cn。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