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社科研究统计工作是各级领导,管理部门实行科学决策、调控、改革,加强宏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校领导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学院、研究所领导予以充分重视,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支持,并指定专人负责社科研究统计工作。 2、2017年社科研究统计年报工作涉及到学校社科、人事、财务、外事、教务以及各学院、研究所和相关部门的人员、机构、成果、优秀成果奖等方面,而且表格内容较多,统计填报又有一定规范。统计数据的准确与否,不仅涉及到学校在上海高校的名次排序,也是考核各学院、研究所及相关部门科研工作的依据。不得虚报、拒报、不得凑数应付。 3、社科统计资料收集范围 1.2017年1月-2017年12月发表的人文社科科研论文、著作(包括核心期刊、非核心期刊、会议发表论文)(见附件1、附件2); 2. 2017年1月-2017年12月各部门进行的人文社科学术交流活动情况(见附件3)。 各种统计内容需完整填写统计表,不需要提供论文等相关复印件; 4、社科研究统计工作是一项时间性较强的工作。请各学院将统计表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材料交科技处,纸质版需院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peng@shou.edu.cn
2017年教育部社科统计表格
科技处 2017.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