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上海海洋大学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 第 29 号令)、《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2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2017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办〔2017〕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实施条例》的各项要求,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6-2017学年度,学校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并将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坚持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学校定期在校行政例会上通报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检查和督查,提出整改事项、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等。
加快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二级部门和院系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在建立健全校级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订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由此进一步提高了主动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落实上级评议各项整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上一年度上海市教委关于本市高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努力完善网站平台建设,切实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全校上下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日益增强,校园民主办学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信息公开与学校日常管理相结合。学校把信息公开主动融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中,提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三大原则:一是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二是有利于规范管理,维护学校的教学、科研秩序;三是有利于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建立廉政勤政机制。
探索工作机制,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就学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师生访谈、座谈会、咨询会、开设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提高重大决策的师生参与度,提升重大政策的科学性,引导广大师生参与民主办学,为学校的各项改革事业出谋划策。
(四)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信息服务工作水平
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线力量。学校建立二级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规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随着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不断加强和优化,借助信息化手段,不定期的对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指导,更好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7年8 月31 日,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8条,包括四大板块二十三个部分,涵盖学校基本情况、规划计划、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招生信息、学位管理、学风建设、学生事务管理、教师人事、财务与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监督工作、后勤保障等方面。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包括:一是互联网公开,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和学校数字校园平台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二是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公开,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三是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四是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五是其他形式,包括会议纪要等形式实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按照《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以更加严谨规范审慎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进行处理和答复,加强对申请需求的研判工作,注重保持部门中间的沟通联动,以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
2016年9 月1 日至2017年8 月31 日,学校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网上咨询20余条,均在线进行了回复和说明。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认真落实上海市教委对高校信息公开评议的工作要求,坚持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对照《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分工表》,对责任部门、负责部门情况进行明确,做到分工明确、分工负责,加强信息公开力度。
2016年9 月1 日至2017年8 月31 日,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情况。
五、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总结本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我校认识到全体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水平仍需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专业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我校将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要求为主线,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法治宣传、制度建设、网站设计与多渠道多途径公开方式等工作,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深度存在差距,部分公开信息的内容尚需提高针对性。
2.有的部门在信息公开管理方面不够规范,不能完全明确应该进行信息公开的范围。
3.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内容需更全面完整,信息更加及时。
4.学校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5.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1.深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以法治谋发展,以阳光促和谐。信息公开工作,是高校的法定义务,是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的必经途径。秉承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服务,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原则,全方位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充分结合原有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进一步完善由校党委领导、校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和学院协同落实、纪委监察督促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等各项工作,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2.结合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我校将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工作和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并将两项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结合,通过信息公开推动建章立制,以规范性文件和内控制度建设指引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加快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建设的研究,完善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中有制度约束,有制度保障,确保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3.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网站的功能。充分依托学校多层面的宣传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二级单位的经验交流活动,统一和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的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大众对信息公开网站的关注度。通过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继续优化信息公开网站的平台建设,提高网站的信息质量和互动交流功能,从而提升信息公开网站的服务效能。
4.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岗位职责,保证信息更新及时、全面、准确。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交流,提高各单位信息公开一线工作人员素质。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5.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学校将进一步了解各部门在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对信息公开网站系统的需求,与学校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和网站开发公司充分沟通协调,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改善网站栏目设置,使其更符合各部门进行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让各类用户查询公开信息时更加方便快捷,实现公开信息的集成与优化目标。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shou.edu.cn)上进行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21-61900502,电子信箱:xxgk@shou.edu.cn)。
2016-2017学年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