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 | 评选对象 | 评选条件 | 人数、金额 | 评选程序 |
国家 奖学金 |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优; 2.当学年获两次一等人民奖学金; 3.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 8000元/人 当年名额分配以教委文件为准 | 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及我校评选实施办法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学生处初审,主管校领导复审,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 |
上海市奖学金 |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优; 2.当学年获两次一等人民奖学金; 3.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 8000元/人 当年名额分配以教委文件为准 | 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及我校评选实施办法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学生处初审,主管校领导复审,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为优秀者优先;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当学年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补考者不得参评),获得人民奖学金者优先;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5.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 5000元/人 当年名额分配以教委文件为准 | 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及我校评选实施办法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学生处初审,主管校领导复审,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 |
宝钢 奖学金 |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在读的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生 |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 (10000元/人) 当年名额分配以 教委文件为准 |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及研究生院择优推荐,学生处初审,主管校领导复审,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 |
上海海洋大学朱元鼎奖学金 |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读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生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免测试者除外)。 3.注重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不含全校任选课)(爱恩《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以《爱恩英语》课程成绩为主)不低于75分; 5.研究生评选条件另行制订。 |
本科生44人 (2000元/人) 研究生6人 (2000元/人) |
根据《章程》规定,由学生本人申报,各班辅导员或指导教师二人推荐候选人,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经院长同意,学生处复审,朱元鼎奖学金基金会审定。 |
上海海洋大学侯朝海奖学金 |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生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免测试者除外)。 3.注重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不含全校任选课)(爱恩《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以《爱恩英语》课程成绩为主)不低于75分; 5.研究生评选条件另行制订。 | 本科生44人 (2000元/人) 研究生6人 (2000元/人) | 根据《章程》规定,由学生本人申报,各班辅导员或指导教师二人推荐候选人,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经院长同意,学生处复审,侯朝海奖学金基金会审定。 |
上海海洋大学孟庆闻奖学金 |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读本科生和高职生;具有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籍的研究生 |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本专业,刻苦学习,成绩优秀,重视社会实践和工作能力的锻炼和提高; 3.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爱恩《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以《爱恩英语》课程成绩为主)不低于75分; 5.研究生评选条件另行制订。 | 本科生44人 (2000元/人) 研究生6人 (2000元/人) | 根根据《章程》规定,由学生本人申报,各班辅导员或指导教师二人推荐候选人,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经院长同意,学生处复审,孟庆闻奖学金基金会审定。 |
汉宝 奖学金 |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水产与生命学院、海洋科学学院、食品学院的研究生、本科生 |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诚实、友爱,富有爱心; 2.热爱海洋事业,在参加实践活动等综合能力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4.研究生评选条件另行制订。 | 本科生5人 一等奖1人(8000元/人) 二等奖2人(6000元/人) 三等奖2人(4000元/人)
研究生3人 一等奖1人(5000元/人) 二等奖1人(3000元/人) 三等奖1人(2000元/人) |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学生处、教务处复审,由汉宝奖学金理事会投票选举产生。 |
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 | 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来自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在读少数民族大学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评;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操行评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3.所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有补考课程者不能参评); 4.根据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及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审; 5.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在社会实践、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
1000元/人 奖励名额为参评对象的10% | 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初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学生处复审,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
爱普 奖学金 |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食品学院研究生、本科生
|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操行评定为优; 2.热爱本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参评当学年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第一至第四学期阶段每学期所选课程学分高于16学分,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一、二年级每学期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三、四年级每学期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0; 4.注重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组织和策划过院级以上活动,在专业领域有创新精神,有发明创造成果或参加市级比赛获奖者优先; 5.研究生评选条件另行制订。 | 本科生6人: 一等奖1人(3000元/人) 二等奖2人(1500元/人)
三等奖3人(800元/人)
研究生6人: 一等奖1人(5000元/人) 二等奖2人(2000元/人) 三等奖3人(1000元/人) |
由食品学院组织实施。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学生处审核、上海爱普香料有限公司复审,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由食品学院负责解释。 |
水生 奖学金 | 水产与生命学院学生 |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有志为我国水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为人诚实、团结友爱;严于律已、宽于待人;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热爱专业,努力学习,历年各科成绩均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实践能力强,并力求把理论知识和生产实践相结合;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评。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 优秀学生奖一等奖1人,(10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二等奖2人,(5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三等奖5人,(2000元/人) 游学资助6人,(5000元/人) | 由水产与生命学院组织实施。学生本人申请,并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的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通过评审讨论,确定“水生奖学金”获得者,并将评审结果报送“水生奖学金”理事会。由水产与生命学院负责解释。 |
劳雷 奖学金 | 海洋科学 学院学生 |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渴望在海洋领域成就一番事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团结友爱,严于律已;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5.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当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五名,平均分8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考虑; 7.在海洋科学学科领域内有所创新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学生优先考虑; 8.符合以上条件且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9.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评。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 优秀学生奖10人,(2000元/人)
| 由海洋科学学院组织实施。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报劳雷奖学金管理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获奖名单后报学生处审核,由学生处报校领导审批。由海洋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
陈洁夫 校友 励学金 | 海洋科学 学院学生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操行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3.学习勤奋,成绩无不及格,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 4.第一至第四学期阶段当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不低于16学分,第五至第七学期阶段当学期所选课程学分不低于8学分; 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以上(免测试者除外); 6.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贫困农村家庭)的学生,孤儿、烈属、严重残疾等符合学习成绩评选条件的优先考虑。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 优秀学生奖20人,(1000元/人) | 由海洋科学学院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依据学生本人申请、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等委托海洋科学学院进行初审,张榜公示,并报评审委员会审批,确定上海海洋大学陈洁夫校友励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复审后,最终确定陈洁夫校友励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由海洋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
丰汇远洋专业 奖学金 | 海洋科学 学院学生 |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渴望在海洋领域成就一番事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团结友爱,严于律已;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5.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当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十名,平均分8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学年成绩科目不得少于12门次;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考虑; 7.在海洋渔业学科领域内有所创新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学生优先考虑; 8.符合以上条件且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9.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评。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
优秀本科生奖9人,(2000元/人) 优秀研究生奖8人,(4000元/人) | 由海洋科学学院组织实施。由学生本人根据申请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报丰汇远洋奖学金管理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委托海洋科学学院进行初审,张榜公示,并报院长审批,确定上海海洋大学丰汇远洋奖学金获奖学生候选人名单,学生处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确定上海海洋大学丰汇远洋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由海洋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
捷胜海洋奖学金 | 海洋科学 学院学生 |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渴望在海洋领域成就一番事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团结友爱,严于律已;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5.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当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十名,平均分8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学年成绩科目不得少于12门次;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考虑; 7.在海洋渔业学科领域内有所创新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学生优先考虑; 8.符合以上条件且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9.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评。 具体参照章程及评审细则要求。 | 优秀本科生奖9人,(2000元/人) 优秀研究生奖8人,(4000元/人) |
由海洋科学学院组织实施。由学生本人根据申请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捷胜海洋奖学金申请表,报捷胜海洋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审议,管理及评审委员会委托海洋科学学院进行初审,张榜公示3天,并报院长审批,确定上海海洋大学捷胜海洋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报学生处审核后,报至校领导审批,最终确定捷胜海洋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由海洋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
缪圣赐励学金 | 海洋科学 学院毕业生 |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本专业,刻苦学习,在校期间成绩优秀; 4.助人为乐,在学习中关心和帮助同学,敢于抵制和反对不良倾向; 5.从事国家海洋事业相关岗位满2年,其中远洋渔业企业优先; 6.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 5人/年,奖励额度为5000元/年/人 |
通过个人申请、缪圣赐励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公示后将缪圣赐励学金获奖学生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复审。 |
史必诺奖学金 | 工程学院 学生 |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有志从事我国物流事业工作;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守纪律;为人诚实、团结友爱;严于律已、宽于待人;乐于助人,富有爱心; 3.热爱专业,努力学习,历年各科成绩均优异,当学年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4.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实践能力强,并力求把理论知识和生产实践相结合。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①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撰写总结报告,并获得奖项;②利用假期到物流或生物类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践,撰写总结报告,有单位评价或发表论文;③参加并完成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撰写总结报告,或发表论文或获得各类奖项;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评。 | 3人/年,奖励额度为2000元/年/人 | 由学生本人申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史必诺奖学金理事会审定。 |
注:以上奖项及其相关事项,具体请参见评定实施细则,如上级有文件规定的以文件规定的内容为准。
新增加的种类以文件规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