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建设情况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要求构建更加高校的科研体系等。学校在该《意见》指导下,进一步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制定相关成果奖励制度,强化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导向,对可转化、可提升行业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鼓励其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对真正体现科技创新,具有重大科学问题研究突破的学术成果,可突破现有奖励限制,以进一步促进学校的科研产出与转化。
设立上海海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挂靠科技处,同时建立上海海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就成果转移转化收益比例制定了明确政策。
二、科技成果转化——无形资产出资入股案例
1. 由于高校不能直接作为投资主体入股企业,各高校均借助于内部投资机构进行参与。我校经研究决定,拟以科技园名义代表学校入股,从而充分发挥科技园整合学校资源的优势,促进企业发展;学校以专利使用作为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避免因转让形式产生国有资产流失。玻璃钢船舶技术在国内渔船上的推广和应用,其设计、专用产品研发、技术标准等方面研究价值。经科技园与校科技处和专利发明人王永鼎教授协商,以“一种金枪鱼延绳钓船的混联式油电混合动力设备(ZL 201520168544.9)”专利作为无形资产授权入股,便于下一阶段请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价值进行评估、使用并对外投资。
2. 上海海洋大学何文辉教师团队研发的“食藻虫引导水下生态修复技术”为中国原创、世界首创,可针对市政河道、园林景观水体、饮用水水源水体等进行综合治理,是行业内唯一获得美国发明专利的高科技成果,曾先后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及“美国年度最高设计奖—综合景观设计杰出奖”等荣誉。何文辉教师在学校的支持下,在较早时期逐渐开始探索教师在岗创业之路,成立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实体运作。2015年,经校常委会讨论通过,学校将9项水域生态领域的知识产权以1200万元转化到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现已成功上市。
三、促进社会联动的产学研建设
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构筑服务社会大平台,学校已经基本建立起了“区校合作-企业对接-协议推广-基地共建”四位一体的“政产学研”社会服务大平台。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创建技术服务“名品牌”,学校坚持每年组建教授博士科技服务团下乡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服务的对象从单一养殖户扩大到企事业单位,服务的领域从水产领域扩大到海洋、食品、信息、工程、经济等领域,服务的足迹遍及新疆、西藏、宁夏、云南、贵州、海南、广西、广东、福建、江西、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台湾等省市地区。教授博士团科技下乡服务社会的活动,引起农民欢迎、政府关注、媒体报道,成为我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著名品牌”。
四、加强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培养
定期参加上海市教委和其他专业机构举办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经纪人培训、股权架构及激励制度设计、市场微营销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加强同行交流,开阔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