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海洋大学“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作者:陆卫东     索取号:G1050601000-2017-0026     发布时间:2017-06-07     浏览次数:271 


 亲爱的同学,祝贺您升入我校本科专业继续大学学习。为便于您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请仔细阅读以下事项,按期报到。

一、报到

1.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1797日上午900—1130

 地点:上海海洋大学 (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

98日分学院参加入学教育,911日开始上课。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报到流程

 ⑴招生办公室报到

 报到地点:学生事务中心(苏友楼)1楼大厅

 提交《专升本预录取通知书》、 《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换取《录取通知书》。

 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到

专  业

学院报到地点

生物科学

 水产与生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宿舍第四小区)

                      联系电话:6190041061900409

环境科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

食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食品学院楼A107室)    联系电话:61900361

海洋科学

 (海洋管理方向)

文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宿舍第十小区)    联系电话:6190656

物流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经济管理学院115)  联系电话:61900857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到

 

 报到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 《上海海洋大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 身份证复印件2份(用于办理农行借记卡和户口迁移)

 ♦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专业

 ♦ 兵役证复印件一份(仅限上海籍男生提供)。

 ②学院教务工作办公室报到

 ♦报到时需提交2份专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报到当日完成学分认定,并在教务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完成选课



专  业

学院教务办公室地点

生物科学

水产与生命学院211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61900406

环境科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

食品学院213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1900367

海洋科学

 (海洋管理方向)

海洋科学学院333室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61900695

物流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219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1900862

二、户口迁移

 

 迁户口学生需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如果户口迁入学校,务必于报到当天上交《户口迁移证》,逾期不再受理;户口一旦迁入学校,在读期间户口一律不得迁出。迁往地址:上海海洋大学或上海市沪城环路999号;

 落户地派出所:临港新城派出所。

三、组织关系

1.团组织关系:团员须带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如遇团员证遗失情况,由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交校团委补办,补办需本人近期免冠证明证件照1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专业。

2.党组织关系:党员须在201797日前到原单位,请相关负责人在党员管理系统中(网上)将组织关系从原单位转到中共上海海洋大学相关学院委员会(如中共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中共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等);97日报到时请到相关学院负责人处报到,请学院负责人在党员管理系统中(网上)接收组织关系,并编入支部。

 从本校高职学院升入本校本科的学生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调整。

四、学生档案

1.自带档案者请妥善保存(不得私自拆封),到校后按学校要求上交。

2.未带档案者请到学生处开调档函。

五、学生宿舍管理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按本市规定。

六、缴费

1.费用及明细:按上海市统一规定标准收取,详见下表,其中医疗保险学生可自愿购买。

2.缴费办法:所有费用报到时使用现金或银行卡(借记卡、信用卡)缴费。

 (海洋大学高职学生可将费用在831日前存入高职时使用的农行卡中,由学校统一扣缴)。

学 费(元/学年)

住费(元/学年)

缴费总计(元)

5000

1200

6200

 医疗保险:

 按规定,学生大学就读期间医疗费用自理,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解决患病产生的费用,学生自愿购买,分为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110/和补充商业医疗保险(100/)。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是上海市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住院、大病、门急诊的医疗基本保障。只有参加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才能赔付,否则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不能赔付。为减轻患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可能给家庭带来的经济困难,建议学生应该在首选居民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自愿选择参加补充商业医疗保险。

七、帮困助学措施

1.学校建有完善的帮困助学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到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报到时交辅导员。只有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具备获得资助的资格。

2.学校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未能及时缴纳学费的困难学生,凭已盖章的《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先行办理入学手续。

3.学校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无力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按照附件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须知》准备相关资料。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调查表》中,需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务必到校前备好,以便及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享受政府贴息政策,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给予支付。具体事宜请报到后到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点咨询。上述所有相关表格请在学校网站下载。

八、其他说明

   “专升本”报到的相关信息请随时登陆学校网站查看,http//zsjy.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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