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作者:李先仁     索取号:G1050201002-2017-0011     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次数:861 





上 海 海 洋 大 学 文 件




沪海洋体〔20171



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章程》的

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海洋大学体育育人平台建设,营造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促进上海海洋大学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加强全校体育活动和体育赛事的管理,完善校体育代表队的建设,提高全校师生的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了《上海海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章程》。现将制定后的《上海海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海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章程



上海海洋大学

2017107


















附件


上海海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章程



    为全面推进海洋大学体育育人平台建设,营造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促进上海海洋大学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加强全校体育活动和体育赛事的管理,完善校体育代表队的建设,提高全校师生的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上海海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是全校师生开展体育活动的管理和组织机构,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上海海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开展和宣传各类体育活动,全面推动校园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活跃校园体育文化,培养体魄强健、品德高尚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广大师生员工的终身体育意识。

第三条 全面推进海洋特色育人平台建设,加大校代表队建设力度,促进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带动全校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的开展,为我校创建高水平特色一流大学服务。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上海海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的任务是:

1.宣传和贯彻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执行中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上海市大学生体育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2.制订全校体育工作计划,监督计划的实施,定期交流经验,进行工作总结和评奖评优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全校体育工作汇报,了解学校体育运动现状,审议学校体育工作规划,协商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和监督规划的落实,并就学校重大体育决策进行可行性论证,布置新学年(期)全校体育工作。

3.协调相关部门保障全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外锻炼、体育课程等重要体育运动的顺利开展。

4.对校高水平代表队的发展进行战略规划,保障、监督落实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工作,了解我校体育代表队情况,协调解决体育特长生、优秀运动员日常学习与运动训练的矛盾。

5.协调相关部门保障全校教职工体育活动、体育社团和体育赛事的开展,促进全校教职工的身体健康。

6.加强与国内外兄弟院校的体育交流和各级体育部门的联络,必要时,有义务承办一些全国和高校间的体育竞赛和体育科研学术活动。视条件,决定承办、协办一些国家、省、市级乃至国际性的重大比赛任务。

7.规划全校体育场馆和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利用各类资源筹措体育经费。

8.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并发布有关会议纪要。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第五条 组织机构:

1.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分管副校长担任)

2.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设副主任四名(由体育部、校工会、教务处、学生处负责人担任)

3.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设委员若干名,由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体育运动委员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体育部。

4.上述职务随工作职务变动自然任免。                                                                      

第四章 经费的来源与使用

第六条 经费的来源:

1.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活动经费,主要从教学行政经费中单列,作为体育竞赛、群体活动的开支。

2.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赞助。

3.从其它途径筹集。

  经费用途:

1.全校性群体竞赛活动经费开支(如校运动会等)

2.开展各单项体协、俱乐部活动经费的支持。

3.校代表队外出比赛、训练所需经费开支。

4.接待上级及各兄弟院校的体育团体或人士来校访问和检查、指导工作等。

5.如遇重大比赛或计划外的重大比赛所需的经费开支,则另行报告审批。

6.经费使用由办公室列出年度计划,经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并接受财务部门监督。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经上海海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和上海海洋大学党政联席会议上表决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属于上海海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秘书处。



附:上海海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委员名单













上海海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  任:吴建农  

副主任:江敏  罗汝坤 孔庆涛  金晔

委  员:

张宗恩    江卫平    陈  慧    张  敏

岑伟平    王明华    程彦楠    俞  渊

韩振芳    杨妍艳    陈艳红    孔庆涛

叶  鸣    戚  明    游录泉    郭亚贞

郑卫东    朱克勇    夏雅敏    李柏林

杨德利    江  敏    罗汝坤    王宪怡

施永忠    许四杰    杨正勇    王锡昌

张登沥    钟俊生    周水松    金  晔

吴开军    陈  明    齐亚丽    宁  波

周  辉

秘书长:     孔庆涛(兼)

副秘书长:   叶  鸣(兼)  戚  明(兼)  
























































































































上海海洋大学办公室201710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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