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计划聘请短期外专的各学院(部),于每年11月15日前向外事处申报下一年度的聘请计划,并按要求填写“聘请短期文教专家申请表”。
2. 各相关学院(部)与拟聘专家进行联系,商定确切的入出境日期,索要讲学提纲以及专家的护照号码等个人资料。
3. 各学院(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向拟聘专家寄发邀请函。
4. 各学院(部)于短期外专到校前两星期向外事处提交《短期境外文教专家学术(讲学)活动计划》。
5. 专家到校前,相关学院(部)负责张贴讲学海报。
6. 相关学院(部)指定专人作为合作教师,负责短期外专在校期间的各项联系工作。
7. 讲学结束后,相关学院(部)应于短期外专离校后两周内向外事处提交《短期境外文教专家学术(讲学)活动小结》,总结外专在校所进行的学术交流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