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海 洋 大 学 文 件
沪海洋财〔2016〕3号
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图书教材采购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现印发《上海海洋大学图书教材采购实施细则》,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海洋大学图书教材采购实施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
2016年1月19日
上海海洋大学办公室2016年1月23日印发 |
附件
上海海洋大学图书教材采购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图书资料及教材采购工作,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上海海洋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图书教材采购工作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二条建立图书教材采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采购小组接受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采购小组由图书馆馆长任组长,业务副馆长任常务副组长。
第三条根据采购项目要求,采购小组提交相应的采购文件和评标小组专家名单。评标小组专家库由校内文献采购专业人员、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委员、校外文献采购专家组成。
第四条采购小组职责:负责制定相关采购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对需求单位申请项目的立项依据、设计方案、采购预算进行立项审查或论证,并对采购需求的合理性、科学性负责;拟定采购方式,编制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报招标办;负责招标文件的释疑;委派一人参与评标;负责参与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负责合同审核、签订、履行;负责组织用户单位履行验收工作;负责合同等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采购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图书资料采购包括各类中外文纸质图书、期刊及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数据库、光盘和音像资料等。教材采购内容以学院提出的要求为准。
第六条根据学校图书资料建设计划,每年初由图书馆制订出全年图书资料采购计划和实施细则,具体包括需求分析、选用原则、经费预算、采购工作流程、使用情况分析、维护与更新、采购工作评估验收等内容。全年图书资料采购必须据此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
第七条学生教材的费用,由供应商按中标折扣和学生实际购买教材清单,与学生直接结算。教师用书和自编讲义费用由使用部门编制经费预算。
第八条图书资料采购的方式主要包括预订、直接选购、集团采购和零星采购等。
第九条图书资料采购中,中外文纸质图书、期刊的采购通过招投标确定供应商,然后采用预订或者直接选购的方式,供应商无法提供的或者其他特殊需要者,可采用零星采购方式(采购备案);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数据库等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直接选购,或者采用集团采购方式。
第十条根据《上海海洋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的要求,除符合用户采购额度外,其他采购方式统一由学校采购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工作。
第四章招投标规范
第十一条采购小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图书资料采购工作。参加招投标的图书、期刊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批发销售资质,杜绝采购盗版图书。
第十二条采购小组具体负责制订采购计划、采购招投标文件、招投标过程中相关技术文件和技术规范,并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采购工作。
第十三条中外文纸质图书、期刊、教材的招投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若干家供应单位,标期为二年(经评估合格者可续标一年),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举行。招标书中应对书刊质量、书刊到馆率和到馆速度以及数据提供、服务质量等作出具体的要求。每次招标邀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第十四条采购小组提供评标小组专家建议名单,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其中具有较丰富的图书馆文献采购经验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评标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五条选定中标单位后,采取“双合同制”。由采购小组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和廉政合同。采购合同中应包括到货周期、到书率、折扣、服务内容及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益等内容,并一式三份,由采购小组和中标单位各执一份,校监察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六条为保证学校图书资料建设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对中标单位不能提供的或其他特殊需要零星采购的图书资料,经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可不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方案须经图书教材采购小组批准,按程序采购,并接受监督。
第五章建档与评估
第十七条加强图书资料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建设,建立采购工作档案。采购工作档案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采购工作档案不得伪造、隐匿或销毁,保存期限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每年对当年图书资料(含教材)采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提交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审议。评估报告包括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供应商评价、年度采购情况统计、使用效益分析以及年度经费使用状况等。
第六章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建立图书资料采购预算和决算管理制度。在采购过程中,坚决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实行阳光操作,明折明扣,不私设小金库,坚决杜绝商业贿赂。
第二十条图书资料采购人员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在采购活动中收受贿赂,不得与供应商串通以获取好处或损害学校利益;增强服务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学校的图书资料采购管理工作;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与采购管理工作水平。学校定期对图书资料采购人员进行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第二十一条学校视具体情况对图书资料采购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调整或轮换。
第二十二条图书资料采购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图书教材采购工作小组和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