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学校在行政楼137会议室举行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法学博士、市纪委信访办主任(原案件审理室主任)王洪青作《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辅导报告。校党委书记吴嘉敏主持报告会,校领导、中层干部、校党委委员、校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员、廉政重点岗位人员、学院办公室主任等参加学习。
王洪青作专题报告
王洪青主任在报告中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阐述了修订《准则》《条例》的必要性,介绍了这次修订的过程和原则,对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作了系统解读,对如何贯彻落实作了宣讲。他指出,《准则》和《条例》的修订,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坚持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突出党纪特色,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他强调,《准则》与《条例》一正一反、相得益彰,体现了“高线”与“底线”的呼应交织,使得每一位党员、干部既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也明确了必须引以为戒的“高压区”和“雷区”。报告内容丰富、条理清晰、思想深刻,讲解语言生动、案例鲜活,赢得了现场听众的热烈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