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业协会金枪鱼技术组组长、海洋科学学院许柳雄教授受农业部指派,随中国代表团(农业部、外交部和上海海洋大学组团)参加了2014年5月26日至6月5日在斯里兰卡科伦坡召开的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第11届执法分委员会会议(2014年5月26-28日)、第11届行政管理和财务常设委员会会议(2014年5月29-30日)和第18届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议(2014年6月1日-5日)。委员会25个成员国派团出席会议,联合国粮农组织、印度洋委员会等13个政府间或非政府组织作为观察员出席会议,我台湾省代表作为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
中国代表团合影
执法分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了分委员会会议主席所作的有关IOTC养护和管理措施的执行报告、各代表团关于执行养护和管理措施进展的汇报、有关CPCs提交的IUU渔船名单及IUU捕鱼活动的相关信息、第十六届IOTC科学分委员会提出的执法问题、FAD管理计划、IOTC辖区公海登临检查计划的选择等。会议主席肯定了我国在履行IOTC养护管理方面的工作,同时希望我国在提升数据质量方面继续努力。在涉及到我国企业利益时,我代表团在积极沟通协商的同时,据理力争,维护了企业的利益。
第十八届印度洋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第十七届IOTC科学分委员会报告、第十一届执法分委员会报告及行政和财务常设委员会报告,讨论修改IOTC议事规则建议和养护管理措施建议案。讨论审议CPCs提交的17个养护管理措施提案是本次会议的重点,约占会议的一半时间。提案内容分别涉及删去废弃的养护管理措施,鲨鱼养护、镰鳍真鲨和双髻鲨的保护,禁止海上丢弃围网捕捞的大眼金枪鱼,黄鳍金枪鱼、鲣鱼和非目标鱼种、IOTC辖区热带金枪鱼种群的养护,会议报告科学信息的标准化,加强渔业科学家和企业经理间的对话,船舶监测系统(VMS)计划,数据保密政策和程序,限制渔船携带安装仪器的电子浮标的数量,实行协调的IOTC观察员机制,IOTC辖区船舶(渔船、运输船、外籍渔船)IMO登记号要求,及设立IOTC履约工作小组(WPC)等。
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就上述提案纷纷表明了立场、发表了意见或建议,会议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最后通过了澳大利亚提交的“关于删除废弃的养护管理措施的决议(决议14/01)”、毛里求斯提交的“关于IOTC热带金枪鱼资源的养护管理(决议14/02)”、马尔代夫和莫桑比克联合提议的“关于加强渔业科学家和企业经理对话(决议14/03)” 、欧盟提交的“关于批准在IOTC辖区作业的IOTC船舶名单(决议14/04)”、“关于持证捕捞IOTC鱼类的外籍渔船名单和入渔协定信息”(决议14/05)、“关于建立大型渔船海上转载计划(决议14/06)”6个决议。此外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年度科学分委员会报告和工作组报告中介绍科学信息的标准化的建议案(建议14/07号)”。
(撰稿: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