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次 | 日 期 | 接待领导 |
第十一周 | | 何 雅 |
第十二周 | | 汪歙萍 |
第十三周 | | 吴嘉敏 |
第十四周 | | 程裕东 |
第十五周 | | 黄硕琳 |
第十六周 | | 封金章 |
第十七周 | | 何 雅 |
第十八周 | | 吴嘉敏 |
1. 接待时间:13:30~16:00;
2. 接待地点:行政楼111室;
3. 接待预约电话: 61900287,61900502;
4. 校领导接待周若进行网上实时交流,则当周信访接待取消;
5. 其他调换,不再另行通知。
校办公室(信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