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招标暂行办法》和《上海海洋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及药品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拟招标确定上海海洋大学药品供应商二家。
一、服务要求:
1.根据上海市药品采购公共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平台的药品目录及上海海洋大学常用医疗辅助材料清单(详见附件),在2013年5月- 2015年4月期内供应采购的药品和辅材。
3.每月送货二次, 货单需同时到达。特殊情况接到药品采购计划后48小时内送货上门。送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门诊部。
4.实行三包,供货及时。药品失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可以退回。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
1.药品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经销代理商的授权书或证明;
2.GSP证、税务登记证;
3.执业药师注册证;
4.供货药品仓库的资质及管理、业务员的资格;
5.供应商要能在上海市药品采购公共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平台上取得供应商资质,以便信息上传;
6.无违法经营行为。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授权书、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代表人的通讯方式;
(3)药品供应服务的组织实施方案、响应程度及售后服务承诺;
(4)无行贿记录证明;
(5)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6)投标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2.投标方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全部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并保证内容的真实、完整。
3.文件要求密封,一正三副,密封袋上需注明本次招标名称,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说明:
1.付款方式:药品经上海海洋大学门诊部验收合格入库后,按月结算费用。
2.合同一年一签,经供方评价合格后,再续签一年。
4.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药品采购必须进入政府统一平台采购,合同自然终止。
五、开标安排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13年5月28日上午9:30,需投标单位代表到场,逾期不受理。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第一餐厅312室。
六、评标办法:
根据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信誉、药品响应程度、服务方案及承诺、主要业绩等方面来进行综合评标。
七、中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