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加强教材和图书资料采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海洋纪委[2008]2号文件精神,上海海洋大学本次招标采购的教材供应期限为二个学年,即2013秋季~2015年春季教材供应,合同一年一签。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各供应商可分标段选择投标,也可以全部投。
标段一:本科、研究生全日制教材(临港校区)
标段二:高职学院教材(民星路校区),成教学院本部及各教学点(市中教学点除外)
送货地点:全日制教材送货地点为上海市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高职教材为民星路435号;成教教材为军工路318号及各教学点。
二、投标须知
本次招标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为指导,为学校选择最合适的教材供应商。招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及中标后履行教材购销合同期间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达到双方最终的友好合作和利益双赢。为此特作如下申明:
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2.在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不得就投标价格、主要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方进行磋商。
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4.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资料,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资格并不得参与我校今后的招标。
5.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
2. 每年春秋两季订书,投标方须向我校提供《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和其它所需出版社的教材出版目录及电子版,以供查阅、征订。
3.投标方提供的教材必须是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出版物,一旦发现盗版教材,投标方负全部的法律责任,在如数更换正版教材的同时按教材码洋的100%进行经济赔偿。同时我校将保留追究投标方法律连带责任权力。
4. 教材供应模式:供应商根据学校URP系统提供的学生教材订购计划,按照个人征订信息进行整理打包并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发放。临港校区秋季新生教材必须到学生宿舍现场直接发放,老生教材可以根据实际订购数量情况再确定是否集中在教材供应部书库发放或送学生宿舍发放。
5.按招标人提供的订单,每学期开学前必须保证课前到书率(包括单本征订的教材)为99%以上,供书发货差错率低于2‰,并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因投标方未能保证课前到书率影响我校教学,由中标人赔偿需方未到教材书款三倍的罚金,并解除供货合同。
6.由于学分制的实施,部分课程计划变动及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未公布,教材补订、增订、零售的情况增多,投标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推诿,且追加教材必须在接到订购通知后10天内到书。无论购书量的多少,投标方都应及时送货上门,同时做好学生教材临购工作。
7.为适应我校“学分制”的实施,投标方应无条件接受当年订购教材中残损教材的调换,并对剩余教材进行退换。
8.标段一(临港校区)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所征订教材中属于第一次征订的新版教材样书一套及详细清单,并协助学校做好样书架的相关工作;标段二供应商需免费提供高职及成教本部的教师用书。
四、结算方式
学校不再预收教材费,由供应商和学生直接结算,即现场收费。
五、应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上海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批发权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规模,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 必须具备两家国家一级出版社(仅指社科类、科技类、大学类及教育类)的上海代理资格或发行网点资格(国家规定的一级批发除外);
3. 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
4. 投标方应有一定的储运规模,库房面积应不少于 200 M2(出示库房合同或产权证);
5. 投标方近两年内无违法经营。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 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报价(折扣)表(正本,盖红章)
(2)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授权书、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代表人的通讯方式
(4)无行贿记录证明
(5)教材供应服务的组织实施方案、服务承诺
(6)代理出版物或发行商的有效授权书或证书、相关合同协议及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7)投标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标书格式:
(1)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书。
(2)标书一律用A4纸、四号宋体字打印,字迹要清晰。
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方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六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需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标号及正本或副本。
(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样”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方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其投标书,但招标方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内收到书面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方不得作任何修改。
七、评标办法
根据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信誉、报价(明折明扣率)、服务方案及承诺、与高校合作情况(有需要时还将进行实地考察)等方面来进行综合评标。
八、中标通知
由上海海洋大学教材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在评标结束后五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单位。
九、合同签订
1.合同将授予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招标方最为有利的投标方。
2.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招标方对未中标的投标者,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4.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及附件。
5.双方除签订经济合同外,还需签订廉政合同。
十、招标日程安排
1.标书领取截止时间:5月10日15:00
领取地点:上海市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111室。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13年5月21日上午9:30,需投标单位代表到场,逾期不受理。
3.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第一餐厅312室。
本次招标咨询联系人:021-61900024 田老师
上海海洋大学教材采购招标工作小组(后勤服务中心代章)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