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海洋教〔2012〕12号
各学院、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海洋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做好对本部门师生的宣传工作。
附件:上海海洋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海洋大学
二О一二年五月九日
上海海洋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
做好教材选用和教材供应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了进一步对教材选用、征订工作规范管理、理顺关系、明确流程,健全科学的教材选用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我校本科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一、 组织管理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教材推荐和选用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教务处负责组织教材选订和协调工作。学院负责教材选订和审核的具体实施,即组织教师进行网上教材的征订,审核选用教材,指导和督促学生选订教材,以及教材使用的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教材的采购与供应,即维护征订教材信息,统计核实教材需求,订购和发放教材。
二、 教材选用
1.选用的教材应具有学科的先进性和教学的适用性,与该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同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
2.各学院、系部等教学单位要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所开设的课程,从现有教材版本中选用全国统编教材、各级规划教材(包括校重点教材),特别是优先选用国家推荐的精品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的优秀教材。
3.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并可根据课程内容对教材进行系统配置,如:配备必要的补充讲义、实验指导书;其它学习辅导书、资料等不得以教材名义选订。
4.相同课程号(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应选择同一版本教材;必须选用不同版本教材的课程(如双语课),须报教务处批准。
5.经确认选用的教材,任课教师不得无故拒绝使用。
6.任课教师选用自己主编(或参编)的非规划教材,或选用纳入学校(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的自编教材,须提交学院评审意见,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使用。
7.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同时,应以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为原则,尽量选用价格较低的教材。
8.业经选定的教材如需更换,必须符合上述教材选用规定,由任课教师提出教材更换建议,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三、 教材征订
1.教务处根据下学期课程计划,组织学院在当学期选课前完成教材征订;后勤服务中心根据课程任务维护征订教材信息。
2.学院、系部等教学单位根据教学任务,组织教材征订负责人完成教材选定和 网上信息申报。
3.开课学院对教材选用申请进行审核,并将网上审核通过的教材征订信息汇总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4.学生选课时根据本人所选课程,网上自愿预订教材;预订生效后不得无故退订。
5.教务处在预订结束后向后勤服务中心下达教材采购通知。
6.后勤服务中心核定教材征订信息及教材数量,联系订购。遇教材供应问题需更换原订教材时,由后勤服务中心与教材征订负责人联系,并将结果报开课学院和教务处备案。
四、 教材供应
1. 后勤服务中心根据网上征订结果,统一订购所用教材,并保证教师、学生全部征订用书。
2. 后勤服务中心在开学前根据教材订购结果和学生征订信息,完成教材发放准备、发布通知及教材购领等工作。
3. 教材发出后,若存在漏页、倒装、印刷等问题,后勤服务中心应予以退换。
4. 自编教材、影印教材的印刷,由后勤服务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 因特殊原因,教师未在网上申报教材时,须由教材征订负责人填写“零星教材征订单”,自编教材须填写“自编教材印刷登记表”,经开课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后勤服务中心根据用量组织采购或印刷。
6. 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补订教材的,须经开课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后,由后勤服务中心联系补订。
7. 旁听、进修、交流、复学、重选专业等学生需要购买教材的,凭教务处出具的选课证明到后勤服务中心补订或购买。
五、 教材结算
1. 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学生实际选定结果进行教材款的结算与收费,不得多收,如有折扣优惠则按优惠价格结算。
2. 自编教材按印刷成本收费,费用由开课学院承担。
六、 附则
1. 本办法自2012年5月起施行,教务处负责解释。
2. 研究生、成人教育、高职学生教材征订及管理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