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考场规则

作者:系统管理员     索取号:G1051515000-2013-0006     发布时间:2013-04-24     浏览次数:81 

1.学生进入考场前应做好各项充分准备,带好本人学生证、考试证或身份证等证件,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2.不准携带通讯物品(如无线寻呼机、手机等)进入考场,不准使用有存储、录音或记忆功能的物品(如文曲星、商务通、快译通、录放音机、MP3等)。

3.闭卷考试前,学生应将与考试有关的全部书籍、笔记、资料等物品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不允许放置在课桌附近或抽屉内。

4.学生必须按时进入指定的考场,遵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入座。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该课程考试作缺考处理。进入考场后,不准喧哗,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在课桌、墙壁等处涂写文字及其它符号。考试开考30分钟内,学生不得交卷。考试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5.考试期间,学生不准相互交谈,讨论解题和核对答案;闭卷考试不得翻阅书籍、笔记等资料;不得窥视他人试卷;不得互借计算器和互递纸条;不得夹带纸条、偷换试卷和草稿纸;不得将装订的试卷拆开。考试用纸(包括草稿纸)一律由学校提供,学生不得自备。

6.学生如遇试卷字迹不清、印刷有误等类似情况,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和提示。

7.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题。答卷时,除课程特别规定需用铅笔外,必须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

8.学生考试完毕交卷,必须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交监考人员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携带出考场外。离开考场后,不得要求再进场考试或补充答卷;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试题情况;不得在考场附近高声谈论。

9.考试结束时,学生应坐在原座位,等待监考人员收试卷。在此期间,不得乘机制造混乱或舞弊,不得拒交试卷。

10.考试期间,涉及考试发生的事件,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处理。

11.学生应严格遵守和执行考场规则,违者按照有关校纪校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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