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更好地激励上海广大青少年投身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和启迪青少年科技创新兴趣和好奇心,不断提高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和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良好氛围,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构建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城市创新体系做出积极贡献,团市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市学联决定联合开展第五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
2012年3月-2012年6月
二、评选组织
主办单位:团市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市学联
学校承办单位:学生处(团委)
三、评选对象
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在学习、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的青少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踊跃投身科技实践,充分体现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对上海现代化建设做出杰出贡献者;
2.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3.在重大工程项目科技创新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在广大青少年中具有较大影响者;
4.在国际、全国以及全市各类科技创新重大比赛和评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
5.在哲学、经济、法律、社会、教育和管理等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杰出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
四、申报方式
本次评选按大学生组、职业青年组分别申报评选。
1.大学生组:各普通高等院校团委联合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会(研究生会)等部门,市科技团工委联合有关部门,按照评选细则的有关要求,在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人员)中经初评后上报推荐,原则上各单位申报候选名额为1―3名。
2.职业青年组:各企事业单位(含非公经济组织)、科研院所、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青年,由团各区(县)委,各局(公司)、普通高等院校团委,市属单位团组织经初评后上报推荐,原则上各单位申报候选名额为1―2名。
3.由有关学院推荐或由有突出贡献的青少年自我推荐。自荐者可直接将申报材料交到校团委323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张宇峰老师邮箱。
五、时间安排
1. 4月10日,在校内网和各个学院公布申报通知;
2. 4月10日到4月20日,各学院组织评选、推荐;
3. 4月20日到4月26日,校团委组织评审,确定申报对象,校内公示后并报送市评选活动组委会;
4.5月8日左右,市级初评,确定复评候选人名单;
5.5月18日左右,市级复评,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6.6月上旬,社会公示;
7.6月中下旬,现场答辩,终评;
8.7月下旬起,择机举行颁奖典礼。
六、申报要求
1.由本人打印并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请贴好2寸正面免冠彩照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申报表格见附件。
2.提供事迹简介15份,每份字数不超过1000字,内容真实,文字简练;事迹材料15份,字数3000字以内。事迹简介和事迹材料请用宋体4号、22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并请在页眉注明“第五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候选人申报材料”字样。
3.提供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1份,生活照、2寸免冠彩照各2张。
4.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hangyf@shou.edu.cn。格式要求:事迹简介和事迹材料提供doc格式; 生活照、2寸免冠彩照提供jpg格式,像素300dpi以上;身份证、获奖证明扫描件提供jpg或pdf格式。
5.申报材料时间截止2012年4月20日。
联 系 人:张宇峰
联系电话:61900485
Email:zhangyf@shou.edu.cn
附件:第五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活动申报表
附件1:点击下载
(共青团上海海洋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