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索取号:     发布时间:2011-04-13     浏览次数:2876 

      根据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以及中组部《关于下达2011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组通字[2010]71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艰苦地方去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现就2011年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1年度上海市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安排134名,任职岗位为本市7个郊区(县)“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助理”岗位。  
      二、选聘对象和选聘条件  
      1、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  
      4、应届毕业生须是本市高校毕业生或外省市高校上海生源毕业生,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须是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5、往届毕业生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为2009年以后毕业,具备上海户籍或人才类上海居住证。  
      6、对于符合报名条件,自愿回原籍工作或家庭特别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11年本市计划选聘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2011年上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岗位需求信息》。从即日起可通过“上海市基层党建网”(www.shjcdj.cn)、“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三个阶段,即:基本信息填报阶段、岗位信息填报阶段和岗位信息补填报阶段。报名网址为“上海市基层党建网”、“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  
     (1)基本信息填报阶段(4月13日10:00-4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线填写、打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正反面A4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在4月19日16:00前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和政审。经盖章确认的《登记表》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报名登记表一经打印,报考信息即不能修改,如确需修改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统一申请勘误)  各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应于4月20日16:00前,完成报考人员的网上信息确认。  
     (2)岗位信息填报阶段(4月21日10:00-4月22日12:00)。经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信息填报工作。考生填报岗位信息时,须详细阅读招募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填报相应的岗位。  各区县委组织部于4月21日10:00-4月22日14:00,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即具有考试资格。 
   (3)岗位信息补填报阶段(4月22日14:00-17:00)。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在岗位信息补填报时间内,还可重新填报其他岗位,通过审核即具有考试资格。未进行岗位信息填报或填报未通过审核的,视为报名无效。  
      2、外省市高校的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生本人将经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确认通过并盖章的《登记表》,于4月21日16:00前直接送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上海市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邮编:200032,传真:64184487,电子信箱:spta2004@126.com。请注明:“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保存两份,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线填写并打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后,经本人所在党组织盖章确认,并在4月21日16:00前直接将经确认盖章的《登记表》一份自行送达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送达时须带好户口本或人才类上海居住证、毕业证书等原件,过时未送达的视作报名无效。另两份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3、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学校确认和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5月5日10:00起从 “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符合2011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选聘条件的,可同时报考“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岗位。同时报考的考生只能参加“到村任职”笔试,实行“一次考试,两次计分”,即在“三支一扶”试题基础上,“到村任职”再增加部分试题。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5月8日下午。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考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和潜在能力。  
      3、笔试成绩可于2011年5月20日10:00后通过“上海市基层党建网”、“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报考岗位选聘职位总数的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区分岗位确定面试入围成绩。        五、确定人选  
      1、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各区县组织人事部门通知参加区县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在5月下旬,面试时间等具体事项由各区县另行通知。  
      2、经面试合格的考生,在5月底6月初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政审合格后办理离校手续,参加由市里统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并于7月底前派遣到村报到任职。        六、报考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政策咨询电话:2402131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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