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2010年度(上半年)上海市专利专项资助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索取号:     发布时间:2010-06-29     浏览次数:4053 
各学院、相关人员:
       我校办理2010年度(上半年)上海市专利专项资助工作即将展开, 集中受理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专利资助的申请,现请有关人员,及时提交资助申请相关材料,于2010年7月20日前交到科技处(行政楼619室),我处审核汇总后,统一交至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愈期将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1. 专利的申请人必须是“上海海洋大学”;
2. 专利申请付费是通过国家专利局上海办事处;
3. 教师及研究生请向各学院院办(科研秘书)备案后上报科技处;
4. 专利专项资助申请需提供:
    a. 专利申请费收据的复印件;
    b. 受理通知书的复印件;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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