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来人员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索取号:     发布时间:2010-05-21     浏览次数:12456 
各学院、部门及校内相关单位:
        为保障世博会期间我校安全和稳定,保卫处在3月29日、4月15日相继下发了关于办理临时出入证及加强外来人员管理的通知,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进行了筛查登记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针对目前频发的校园安全事故,市教委及市文保分局于5月13日到我校进行世博期间反恐安全工作检查,检查中发现一些部门聘用的外来人员尚未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检查组要求各聘用单位及时督促外来人员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同时强调了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是为了警方甄别外来人员的身份,所以办证率必须达到100%。
        鉴于以上情况,要求各部门对所有聘用的外来人员进一步加强排查和管理,维护我校内部治安秩序。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本部门尚未办理居住证的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和督促。出租房内人员的居住信息,按照“谁出租、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统一纳入外来人员管理中。要求所有外来人员必须“三证”(居民身份证、临时出入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齐全,保卫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纳入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不具有“三证”人员聘用单位要坚决予以清退。
        希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做好外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外来人员信息每月25日前报保卫处并及时提供人员变动信息。从即日起,来校工作的外来人员必须先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凭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学校的临时出入证。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咨询电话:68283329。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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